“哎,你們船沒做進出港報告,怎么就在服務區(qū)加油呀?”
“加個油,還得走報告流程?真沒聽說過啊!”
“別慌!今天就用大白話給大伙兒掰扯清楚,這事兒可千萬別再馬虎啦!”
《船舶進出港報告管理辦法》第五條
1.進港要報:駛?cè)氪a頭、泊位、船舶修造廠、錨地(停泊區(qū))、安全作業(yè)區(qū)、海上作業(yè)平臺、裝卸站進行貨物裝卸、駁運、人員上下、修造、作業(yè)、物資補給或者污染物接收的,應進行進港報告。
2.出港要報:進行貨物裝卸、駁運、人員上下、修造、作業(yè)、物資補給或者污染物接收后駛出碼頭、泊位、船舶修造廠、錨地(停泊區(qū))、安全作業(yè)區(qū)、海上作業(yè)平臺、裝卸站的,應進行出港報告。
簡單說就是
加油前 “報到”
加完油 “告辭”
這兩步操作一個都不能少!
為啥非得報?
船舶進出港報告可不是走形式
海事部門能通過報告精準掌握船舶動態(tài)
提前規(guī)劃水上交通秩序
避開航道擁堵和碰撞風險
劃重點總結(jié)
進港報告:船舶駛往水上加油點等區(qū)域,應提前4小時向抵達地海事管理機構(gòu)報告進港信息,提前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。
航程不足4小時,應在駛離同時報告下一港進港信息。
出港報告:船舶駛離水上加油點等區(qū)域 ,應提前4小時向駛離地海事管理機構(gòu)報告出港信息,提前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。
在港時間不足4小時,應在抵達后立即報告出港信息。